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落实精准帮扶,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安顺利返乡,根据《苏州市职业大学学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苏职大政﹝2023﹞56号)学校决定给予适当的专项困难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自强自立,履行获得资助相应义务。
(三)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积极上进,成绩合格。
(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和不当消费行为。
二、补助类别
本次专项困难补助根据实施对象不同,分为求职补助、返乡交通补贴、伙食补贴(含献血)、其他援助四类。
三、资助金额
本次求职补助和返乡交通补贴共计安排70万元,求职补助资助对象为2022级毕业班积极求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年度已获得苏州市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可兼得),每人补助800元;返乡交通补贴资助对象为经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省内200元/人,浙江、安徽300元/人,其余省份为500元/人。资助人数由学院(部)根据实际确定,资助资金根据院部困难生认定比例划拨,详细见下表。
序号 | 学院(部) | 补助资金(单位:万元) |
1 | 机电工程学院 | 10.2 |
2 | 计算机工程学院 | 10.6 |
3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13.4 |
4 | 管理学院 | 6.6 |
5 | 商学院 | 6.8 |
6 | 教育与人文学院 | 7.8 |
7 | 外国语学院 | 6.4 |
8 | 艺术学院 | 7.4 |
9 | 体育部 | 0.8 |
合计 | 70 |
伙食补贴(含献血)、其他援助不设具体人数和金额,依据相关部门数据进行隐形资助。
四、资助流程
学生在11月29日前通过手机登录爱在苏职大APP-困难补助或者PC端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可用应用-学工-困难补助,选择专项困难补助(求职补助)、专项困难补助(返乡交通补贴)进行申请。
学院(部)按照班主任-辅导员-院部学工副书记流程,应在12月5日前完成审核,院部初审完成后填写附件《苏州市职业大学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专项困难补助院部初审名单汇总表》,纸质稿签字盖章后交至惠和楼211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学院(部)应广泛宣传,通过辅导猫将通知推送到院部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本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和安排好本部门的评审工作,按照工作日程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精准帮扶、确保本次专项困难补助覆盖到真正有需要的学生。
学院(部)要结合学校专项困难补助评审工作的开展,教育学生合理使用资助资金,自强自立,勤奋学习,培养学生感恩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用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附件:苏州市职业大学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专项困难补助院部初审名单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