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级新生心理普测及访谈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丁梦扬发布时间:2024-10-11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

为确保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更好地完善学生心理问题筛查、评估、干预、跟踪一体化工作机制,为学生提供更为有效的心理健康服务,我校将组织开展2024级新生心理普测及访谈工作。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要求,本年新生心理普测将采用江苏省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研究中心研发的“苏心门户”微信移动端开展心理普测。普测完成后,将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标注为绿、黄、橙、红四类,按“一生一档”要求,分类建立新生心理成长档案,进一步通过心理访谈回访,确定重点关爱人群,建立心理健康重点关爱数据档案。为确保普测、访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测对象

全体2024级学生

二、普测时间

20241014日至1031日,各学院(部)具体普测开放时间详见附件。

三、普测方式

各学院(部)在规定的普测开放时间段内组织学生进行集中普测宣传,由各学院(部)心理辅导站站长、副站长在各班级讲解《2024级新生心理普测》PPT,播放《心灵好伙伴——“苏心”》前置课程视频,并指导参测学生使用手机4G/5G移动网络,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程序进行普测参测学生可自行选择适合的测评时间和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测评。

各学院(部)心理辅导站站长、副站长应及时解答参测学生可能出现的问题与疑问,如无法处理请立即联系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中心将及时处理并定期反馈学生测评完成情况,告知学院(部)督促学生及早完成,确保普测工作的顺利开展。普测工作完成后,各学院(部)按照中心提供的姓名、时间、地点,有序安排学生完成一对一、每生二十分钟的心理访谈。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正确认识普测、访谈工作的重要性,要按时组织、督促学生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测评,并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内完成,确保每一位学生都参加测评,确保每一位访谈学生都按时接受访谈;

2.如有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完成普测、访谈的学生,各学院(部)心理辅导站站长汇总名单后告知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汪清老师,联系电话:66507533

3.建立心理健康数据库管理制度,严格实行专人管理,落实保密措施,使用权限限制为学院(部)学工副书记及心理条线辅导员,防止信息泄露。在帮扶过程中,严格控制学生隐私的知晓范围,不得随意给学生贴上心理疾病标签,也不得歧视经医院诊断患有心理疾病的学生。

 

附件:2024级新生心理普测时间安排表.doc

 

 

 

学生工作处

202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