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勤工助学活动,加强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发挥岗位资助育人作用,促进校内勤工助学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苏州市职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苏职大政[2019]5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2025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核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类型
(一)固定岗位:指持续工作时间在一个学期以上的,且有相对固定工作时间的岗位。
(二)临时岗位:指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可完成任务的非持续性工作岗位。
二、岗位设置范围
(一)学生勤工活动仅为辅助性劳动,不得用勤工助学的方式替代教职工的本职工作,岗位设置应根据学生的需要,考虑学生实际工作能力,主要以学校公共服务为主。岗位学生每周的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月最多不超过40小时,学生上岗时间为2024年9月-2025年8月。
(二)以下类别不纳入勤工助学岗位范围
1.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要区别于学生干部、青年志愿者。
2.学生社团、专业实践等的正常活动和训练应与勤工助学相区别。
三、岗位设置数量
(一)各单位要本着精简必要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按需设岗,请各单位统筹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数量(现有岗位新增未满两年无需重复申请),填写《苏州市职业大学校内勤工助学设岗申请表》(见附件),学生处审核通过后,请各单位在秋季学期初把相应的岗位录入网上办事大厅“勤工俭学模块”,并做好本学年勤工助学学生上岗管理工作。
(二)各设岗单位要继续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考核和指导,做好《学生勤工助学考勤手册》的登记和管理和备查工作,对勤工助学学生进行工作指导和业务训练,切实提升勤工助学工作的资助育人效果。
请设岗单位于2024年7月7日前将附件《苏州市职业大学校内勤工助学设岗申请表》纸质材料和本学期《学生勤工助学考勤手册》报送至惠和楼211,联系方式:戴丽霞,66503826。
学生工作处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