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孔娟发布时间:2023-11-29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

为做好我校学生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医疗保险费用免缴审核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苏州市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办〔2023〕30号)和《苏州市职业大学学生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苏职大政〔2015〕4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医保申报

(一)申报对象

1.医保参保申报对象

我校所有尚未进行2024年度医保申报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全国范围内已经参保2024年度居民医保的学生,不可重复参保

2.医保参保免缴对象

苏州大市户籍的特困人员、低保人员、困境儿童、低保边缘人员、困难家庭重病重残人员、支出型困难大病人员、临救大病人员、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重度残疾人。

(二)参保费用

2024年度参保学生的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20元,本年度参保学生统一扫相关付款码支付医保费用,学校不再统一扣除代办费。符合免缴条件学生的参保费用由财政全额补助,无需另外缴费。

(三)医保待遇

参保人员可享受门诊医疗待遇、门诊特定项目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大病保险待遇等。具体参阅《2024年告大学生书》。

二、办理程序

(一)宣传发动

学院(部)根据由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制作的《2024年告大学生书》及有关规定向学生进行宣传告知,《2024年告大学生书》应通过班级QQ群等方式传达所有班级供学生学习了解。根据《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38号),每一位学生都应参加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

(二)免缴及医疗救助申请

符合免缴申报条件学生,应在1128—1211日间向学院负责医保工作的辅导员提交免缴申请证明材料。

苏州大市户籍学生,可通过“苏州市民政局网站—公共服务—救助信息查询和监督”版块下载证明材料后提交,具体网址为:http://minzhengju.suzhou.gov.cn/mzj/print/shjzcx_zz.shtml

三、注意事项

(一)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是一项关系广大学生健康幸福的重大民生工程,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申报工作,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务必做到应保尽保。

(二)休学学生按照属地原则参加户籍所在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学院(部)要联系告知,避免因未参保而使其无法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事件发生。

 

附件:2024年告大学生书

 

 

                                                       学生工作处

                                                      202311月28

附件:2024年告大学生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