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 专项困难补助(交通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戴丽霞发布时间:2023-11-2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

进一步落实精准帮扶,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安顺利返乡根据《苏州市职业大学学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苏职大政202356号)学校决定给予适当的专项困难补助交通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自强自立,履行获得资助相应义务。

(三)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积极上进,成绩合格。

(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和不当消费行为。

(五)原则上为已认定的路途较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下述条件学生优先资助:

  1.父母或监护人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家庭经济收入中断或较低的;

  2.学生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罹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意外伤害的;

  3.家庭遭遇严重自然灾害,导致经济条件严重恶化的;

4.经学校认定,未获得助学金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其他按规定应予优先资助对象。

   二、资助标准

原则上江苏省内200元/人,浙江安徽300元/人,其余省份为500元/人补助资金由财务处在12月拨付到学生交纳学杂费的个人银行账户。

 三、资助金额

本次资助共安排50万元,具体资助人数和金额由学院(部)根据实际确定,详细见下表。(单位:万元)

序号

学院(部)

资助金额(单位:万元)

1

机电工程学院

7.86

2

计算机工程学院

8.26

3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9.55

4

管理学院

4.97

5

商学院

4.66

6

教育与人文学院

5.35

7

外国语学院

3.95

8

艺术学院

4.77

9

体育部

0.63

合计

50

  四、资助流程

学生本人应在125日前通过手机登录爱在苏职大(今日校园)APP-困难补助或者PC端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可用应用-学工-困难补助,选择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专项困难补助(交通补助)进行申请。

学院(部)按照班主任-辅导员-院部学工副书记流程,应在128完成审核院部初审完成后填写附件《苏州市职业大学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专项困难补助(交通补助)院部初审名单汇总表》,纸质稿签字盖章后交至惠和楼211办公室

突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先通过辅导员提名认定困难生后,方可进行申请及审核。         

工作要求

学院(部)应广泛宣传,通过辅导猫将通知推送到院部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本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和安排好本部门的评审工作,按照工作日程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精准帮扶、确保本次专项困难补助覆盖到真正有需要的学生。

学院(部)要结合学校专项困难补助评审工作开展,教育学生合理使用资助资金,自强自立,勤奋学习,培养学生感恩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用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附件:苏州市职业大学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专项困难补助(交通补助)院部初审名单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23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