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切实发挥我校资助育人实效,形成资助育人的良好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切实帮助困难学生在实践中提升素质,“扶志”和“扶智”并重,加强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更好地推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现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结项和2022-2023学年立项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
综合考虑本次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实施时间、范围和效果,现对各院(部)2021-2022学年立项项目采取提交书面总结报告的方式进行结项,结项成果将择优提交参与上级部门优秀资助育人项目评比。结项报告须呈现项目的实施效果,体现项目的创新性、实践性和素质提升方面的成果。报告重点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项目运行的基本情况。项目运行过程中人员的参与情况、项目的特色亮点展示等情况。
(二)项目运行的影响及效果。项目运行一年来的服务广度及深度,项目运行过程中对构建优良学风、深化巩固学生专业学习、提升综合素质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效果。
(三)项目运行的思考。项目运行过程中的不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项目顺利运行和长效发展的可行性建议,项目成果的可复制性、转化及推广等内容。
二、立项
(一)申报对象
每个院(部)申报1项2022-2023学年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或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填写申报书,参与项目的对象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报要求
项目需聚焦发展型资助育人主题,立足本院(部)学生资助工作以及专业特色,切实有利于推进学校和学院的资助工作。建议结合思政、心理、专业能力、志愿服务、创新创业、职业规划、就业指导进行发展型资助项目的立项和建设。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开展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感恩回馈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凝练具有学院特色和品格的资助育人实践品牌,一定程度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资助育人实践案例。
(三)项目管理
1.立项评选。按照“质量优先、彰显特色”的原则,开展项目遴选工作,组织专家集中评议论证,择优推选校级重点项目和院部一般项目。
2.过程管理。各项目负责人在实施过程应严格按照项目申请书中的目标,取得项目开展所设定的预期成果,整理收集和项目开展相关的活动表格和图片。相关材料作为结项要求,纳入项目验收考核指标。
3.宣传推广。各学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成果育人作用,将可推广的资助育人实践项目成果进行展示,利用新媒体积极宣传资助育人实践项目的实施成果。
(四)项目进度安排
1.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20日,项目审核、立项。
2.2022年11月20日起,项目实施。
3.2023年5月,项目中期检查。
4.2023年10月,项目验收。
请各院部于11月15前将《2021-2022学年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结项报告》(附件1)和《2022-2023学年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申报书》(附件2)电子稿发送至dlx@jssvc.edu.cn,经院部盖章纸质稿交至惠211戴老师处。
附件1:2021-2022学年苏州市职业大学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结项报告.docx附件2:2022-2023学年苏州市职业大学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