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发展型资助育人 项目结项和2022-2023学年立项的通知

发布者:戴丽霞发布时间:2022-11-07浏览次数:162

院(部):

为切实发挥我校资助育人实效,形成资助育人的良好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切实帮助困难学生在实践中提升素质,“扶志”和“扶智”并重,加强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更好地推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结项和2022-2023学年立项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

综合考虑本次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实施时间、范围和效果,现对各院(部)2021-2022学年立项项目采取提交书面总结报告的方式进行结项,结项成果将择优提交参与上级部门优秀资助育人项目评比。结项报告须呈现项目的实施效果,体现项目的创新性、实践性和素质提升方面的成果报告重点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项目运行的基本情况。项目运行过程中人员的参与情况、项目的特色亮点展示等情况。

(二)项目运行的影响及效果。项目运行一年来的服务广度及深度,项目运行过程中对构建优良学风、深化巩固学生专业学习、提升综合素质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效果。

(三)项目运行的思考。项目运行过程中的不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项目顺利运行和长效发展的可行性建议,项目成果的可复制性、转化及推广等内容。

二、立项

申报对象

每个院申报1项2022-2023学年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或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填写申报书,参与项目的对象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报要求

项目需聚焦发展型资助育人主题,立足本院部)学生资助工作以及专业特色,切实有利于推进学校和学院的资助工作。建议结合思政、心理、专业能力、志愿服务、创新创业、职业规划、就业指导进行发展型资助项目的立项和建设。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开展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感恩回馈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凝练具有学院特色和品格的资助育人实践品牌,一定程度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资助育人实践案例。

(三)项目管理

1.立项评选。按照“质量优先、彰显特色”的原则,开展项目遴选工作,组织专家集中评议论证,择优推选校级重点项目和院部一般项目。

2.过程管理。各项目负责人在实施过程应严格按照项目申请书中的目标,取得项目开展所设定的预期成果,整理收集和项目开展相关的活动表格和图片。相关材料作为结项要求,纳入项目验收考核指标。

3.宣传推广。各学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成果育人作用,将可推广的资助育人实践项目成果进行展示,利用新媒体积极宣传资助育人实践项目的实施成果。

项目进度安排

1.202211月15——202211月20日,项目审核、立项。

2.202211月20日起,项目实施。

3.20235月,项目中期检查。

4.202310月,项目验收。

请各院部于11月15前将《2021-2022学年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结项报告》(附件1)和《2022-2023学年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申报书》(附件2)电子稿发送至dlx@jssvc.edu.cn,经院部盖章纸质稿交至惠211戴老师处。

附件1:2021-2022学年苏州市职业大学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结项报告.docx附件2:2022-2023学年苏州市职业大学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