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有关精神,为做好我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就填报2021-2022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地方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
二、补助标准
残疾学生免学费省财政补助标准,按照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调整后实际收费备案标准,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最高补助8000元,以实际缴纳学费为准。
三、填报时间
各学院于10月31日前报送《2021-2022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盖章纸质版和电子表,并附学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交至惠211戴老师处。(上一年度已交材料的无需重复提交)。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