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20日,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实施六周年暨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为集中展示《纲要》颁布以来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决定在“公民道德宣传日”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
全国道德模范,那是一个个令我们钦佩和感动的名字。钦佩,是因为他们确实不同凡响,他们是道德标杆;感动,则因为我们受到了震撼和感化,这正是这些道德偶像的积极效应。
事实证明,我们从不缺少道德资源。道德是基本的善,道德是燃烧的光,道德也应是我们的生活方式。然而,遍布周遭,经常听到有人大发感慨:“人心不古、世风日下!”人心何以不古?世风如何日下?要想举例委实不难,比如,拜物教汹汹而来,精神被物质打败,金钱俘获了道义。再比如,恶在迸发,现有的一些秩序被潜规则所代替;善在消隐,良知在回避,道德缺席……
美国著名法学家富勒在《法律的道德性》一书中指出,道德分为“愿望的道德”和“义务的道德”。前者是人们对至善的追求,人们遵守了愿望道德就会受到赞美;后者是人们对社会生活的基本要求,即便遵守了也不会受到赞赏,因为本来就该做的,但一旦违反就会受到谴责。按说,生活中的一些道德都是“义务的道德”,然而,许多时候,原本是应该遵守的道德我们没有遵守,而一旦我们做到了应该做的道德――义务道德,就能轻易获取掌声。比如,拾金不昧本是义务道德,但如今拾金不昧反而被不吝赞美。
道德底线一再降低,不能不令人忧心。
有论者认为,通过对道德资源的开掘、阐发、创构和宣扬,影响社会大众的生活和信仰,使之符合今日人类文明的较高道德水准,这是一条必由之路。诚然,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的现实意义正在于此。但是,完成道德重建,对道德模范的表彰只是一方面,还有三点值得关注:
其一、孔子曾言“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此言虽然不全面,但毫无疑问,当前一些官员,官风、官德不正,对社会道德有着巨大的杀伤力。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官”为民之表率,“官风”决定着民风,官德决定着民德。揆诸现实我们发现,一些官员道德败坏,有时简直是不道德的“集大成者”。如此一来,又怎能让群众信服?
其二、提升人们从善的信心,降低人们遵守公德的风险。在现今社会中,无论是耳闻还是目睹,有太多的例子证明了好人无好报,比如,英雄流血又流泪,比如见义勇为反被诬。如此一来,谁还敢做好事?谁还会做好事?当然,一些人行善未必未求得回报,但绝不愿被诬蔑。因此,如果不建立最基本的道德秩序,人们就会是非不分,无所适从。
其三,重拾人们信仰,让信仰不再缺席。物质之外,还有精神,现实之外,还有理想。哲学家康德说:“有两种事物,我们越是经常、持续地对它们反复思考,它们就总是以时时翻新、有增无已的惊叹和敬畏充满我们的心灵:这就是头上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法则。”不妨反观一下,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对道德不那么敬畏和敬仰了呢?
毫无疑问,只要社会仍然前行,只要基本的公序良俗不被打破,就会有道德英雄出现。或许我们也可以期待,有朝一日,我们不需再对道德楷模进行大张旗鼓地评选和表彰,那时,人人都是道德人,道德已经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